重点高中英语老师分享小人穿衣脱衣学习法
上次我在《新概念英语学习法成功案例:三年级考满分,高中英语老师说效果特别好!》一文提到的小人穿衣脱衣学习法,她给我发来了讲解视频。
09:20我根据自己的理解,解释一下。
实际这是一种庖丁解牛的英语学习方式,在面对复杂句子、长句的时候,先理清句子的主要结构。这个主要结构,就是小人。然后,剩下的定语、状语等部分,就是衣服。
脱衣,就是把这些定语、状语拿走,让小人光溜溜。
穿衣,就是把定语、状语放到句子中合适的地方去。
皮带,就是穿衣服必要的配件,她说的是皮带,如介词、连接词等。
对英语基础不好的高中学生来说,这个形象的分解法,可以很好地理解复杂的句子结构,降低畏难心理,不会一看就晕。
但是,这依然有个前提,就是学生要能理解小人是怎样的,衣服和皮带又该是怎样的。这就是基础的东西了。小学、初中的时候,就是要把这些基础给学扎实,才能在高中的时候自如面对。
我没有这种巧妙形象的学习法,都是基于所学的英语知识来分析语句的。举个例子。
比如定语从句,通常会用that或者which来作为从句的开头。所以,我看到这两个关键词的时候,就会(凭空)划线,标注为分句,即不是句子的主干,先略过。继续看剩下的内容,先清楚这句是在讲什么。
以《新概念英语3》第1课《APumaAtLarge》作讲解。
Pumasarelargecat-likeanimalswhicharefoundinAmerica.
这句比较简单,可分为两部分。
主句:Pumasarelargecat-likeanimals.
分句:WhicharefoundinAmerica.
分别翻译。
主句:美洲豹是大的、像猫的动物。
分句:被发现在美洲。(which不翻译,替代animals)
简单合起来。
美洲豹是大的、像猫的动物,被发现在美洲。
不太符合中文语句习惯,调整一下。
美洲豹是大的、像猫的动物,在美洲被发现。
按信雅达的要求。
美洲豹,是生活在美洲的大型猫科动物。
这样一个流程下来,其实我没有作具体的语法分析。我也没有像日常英语老师教学一样,去分太多的词语或句子属性。
这是因为,我熟能生巧了,而且也发现了很多规律。特别是定语、状语的区分,其实是可以不分的,直接简单化处理。比如How、What、When、Why、Where、Which,5W1H没有太大的区别,用法大差不差。
还有For和Because的区别,都有表示原因的作用,我也没有去细分,就是看一些典型的句子用法。
I’msorryforyou.可以这么用,但I’msorrybecauseyou,就不行。
英文因为一词多义,作语法分析的效率会很低。越是字母少的单词,就越麻烦,比如in、at、on,如果按照中文意思去学习,非常容易搞混。
是athome,还是inhome,或者atschool还是inschool呢?何时用the,何时又不用呢?
如果单纯地将at翻译为在……(哪里),确实是很容易搞混淆的。
所以一个简单的方法,就是不作语法分析,直接把athome和atschool作为固定用语,通过一些句子掌握起来。记住这才是对的用法,其它的就都是不对的。
如果再深入一些,就要进一步去将at的核心特点表述清楚,绝不仅仅是“在……”这么简单,它还有更多的内涵。这就是属于英语的意会层次。
athome,atschool和atwork的共同点,都是固定在一个状态,不是指时空的地点,而是指一种精神状态。在家里放松,在学校认真,在工作专注。所以,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是atonce(马上、即刻之意)。
也能明白为什么lookat和lookon是不同的意思了。Lookat是精神集中状态,lookon就是随意打量的状态。
这就是英语的简单学习规律。
在我看来,英语作为一门语言,语法的出现是滞后的,只能解释一部分的英语使用规律。就像咱们的语文,在几十年前其实也是没有语法分析的。过于执着语法,反倒干扰了学好语言。
所以,还是要回归到语言的基本功能来,即听说读写,特别是朗读。熟能生巧之后,再去学习相应的语法规则,事半功倍。
反之,语言功底不扎实,学多少语法都不太可能有太好的效果。
重复朗读英语的效果是很大的,有实例为证。
但是依然有人不相信。
重点高中的英语老师都说我的方法好,不教英语的门外汉反而说没用?
只要“仔细”,都可以满分?
既然这么简单,为什么连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。
小事情做不好,还做什么大事?一屋不扫,何以扫天下。
不能修身,何以齐家。
能把简单的事情做好,就不简单。
天下大事,必作于细。天下难事,必作于易。
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,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。
很多家长总喜欢把孩子的不足归结为“粗心”,这心得有多粗啊。
回想起我小时候,这次做错的题,一定会记住教训,保证下次不再错。这才是尊重学习规律的态度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buoumao.com/hyfz/9297.html